Category Archives: 重大訊息公告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重要營運主管異動案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如:執行長、營運 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研發主管、內部稽核 主管或訴訟及非訟代理人):重要營運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11/01/14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江宗明 本公司總經理兼任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江政儒 創新診斷事業處協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新 任」或「解任」):職務調整。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  7.生效日期:111/03/01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回列表頁

代子公司正峰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辦理 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1/01/072.發行股數:30,000仟股3.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3億元整5.發行價格:新臺幣10元  6.員工認股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新股之10%,計3,000仟股7.原股東認購比率:本次發行新股總額90%,計27,000仟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為改善改善財務結構(降低利息成本)及充實營運資金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1/1/2113.最後過戶日:111/1/16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1/17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1/2116.股款繳納期間:111/01/22-111/01/24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N.A  18.委託代收存款機構:彰化銀行。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彰化銀行。2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回列表頁

澄清媒體有關本公司之報導

1.事實發生日:111/01/02  2.公司名稱:寶齡富錦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各大媒體等6.報導內容:(1)新聞標題:「寶齡富錦生技涉「哄抬乾洗手價格」…」  (2)新聞內容:「…防疫用酒精原料調降關稅稅率,稅率由法定20%降為10%…但寶齡富錦卻在成本原物料無調漲下,仍哄抬商品價格…」…寶齡富錦生技公司…藉機哄抬價格,甚至對新舊客戶竟提供不同價格銷售,最高差到一倍以上」  7.發生緣由:媒體報導8.因應措施:*透過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說明,確保投資人權益。  *針對部分媒體以不實或聳動或未經查核之訊息予以報導,為確保本公司信譽及保障投資人權益,特發佈重大訊息予以澄清。  (1)本公司生產的「克菌寧酒精性乾洗手75%」,其原料「藥用酒精」係向國內供應商購入,其來源為自國外進口。疫情期間,國際貨運價格大漲,且國外酒精製 造商也相應調高售價;109年3月雖衛福部會同關務署將酒精進口稅率調降10%, 但本公司並非進口商,且進口商對本公司也未調降酒精售價,故本公司並無因降 稅而降低原料成本。本公司更為因應國內疫情需要及配合政府防疫政策,經國內 供應商向國外另一製造廠高價購入酒精原料以供應國內迫切需求。因此,於疫情 期間本公司之酒精取得成本不降反增,且增加之成本幾乎均由本司吸收,並無哄 抬售價之行為。 (2)本公司克菌寧酒精性乾洗手75%該類別品項自107年至110年銷售額佔本公司合併營 收約為2.7%以下,故該品項對整體財務無重大影響。*寶齡富錦生技身為台灣上市公司,一直秉持健康分享與關懷為企業使命,於疫情期間 率先捐贈COVID-19快篩試劑於全台灣縣市政府、醫院、社福團體及學校,捐贈總量逾六萬餘劑,並協助設立社區快篩站。 針對檢調單位調查一事,本公司將全力配合調查,本公司以誠信作為公司治理為最高 原則,請投資人以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為依據。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投資應審慎評估,請以本公司所發布之重大訊息為依據。  (2)新聞出處 :(110.12.30東森雲等)https://www.ettoday.net/amp/amp_news.php7?news_id=2158166&from=ampshare- line-fixed 回列表頁

更正本公司110年10月份資金貸與資訊(修正編號欄)

1.事實發生日:110/12/152.公司名稱:寶齡富錦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因110年10月資金貸與正峰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之編號欄位誤植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公開資訊觀測站110年10月資金貸與明細表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貸與對象:正峰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編號欄:2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貸與對象:正峰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編號欄:0  9.因應措施:申請更正並重新上傳申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回列表頁

本公司受邀參加中國信託綜合證券舉辦之法人說明會

符合條款第四條第XX款:12事實發生日:110/12/21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0/12/21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5 時 00 分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市南港區經貿二路188號13樓(南港中信金融園區B棟13樓1302會議室)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中國信託綜合證券於110年12月21日舉辦之法人說明會, 說明本公司營運報告及未來展望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完整財務業務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或法說會項目下查閱。 回列表頁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 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辦理

事實發生日:110/11/11 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正峰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百分百持有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93,568(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5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0,000(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短期營運資金融通 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無(2)價值(仟元):0 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21,320(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62,219 計息方式:年利率1.25% 還款之:(1)條件:循環動用,隨借隨還(2)日期:隨借隨還,最晚還款日期為111.11.10。 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0,000 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58 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金融機構、母公司 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董事會於110.11.11終止於109.12.29通過貸與正峰之額度50,000仟元。 2.正峰公司亦已於110.11.10全數清償該資金貸與金額。 回列表頁

公告本公司110年第3季合併財務報告

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0/11/11  審計委員會通過日期:N/A  財務報告或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報導期間 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0/01/01~110/09/30  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1,436,625  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715,145  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48,433  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58,936  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09,409  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09,409  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1.42  期末總資產(仟元):3,013,595 期末總負債(仟元):1,077,914  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1,935,681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回列表頁

公告本公司110年現金增資收足股款暨現金增資基準日

事實發生日:110/09/24 公司名稱:寶齡富錦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發生緣由:本公司110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9,000仟股,每股認購價格新台幣70元,實收股款總額新台幣630,000仟元,業已全數收足。 因應措施:無 其他應敘明事項: (1)茲訂定110年09月24日為現金增資基準日。 (2)預定股款繳納憑證上市日期為110年09月29日。 回列表頁

公告110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股東會決議日:110/08/12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張立秋 董事長謝德夫 董事(法人董事代表人) 林智明 董事(法人董事代表人) 黃文鴻 董事張日炎 獨立董事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新兼任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公司之職務, 並參與該公司重要經營決策,而有受公司法第 209 條競業禁止之限制情形, 擬請股東會同意解除其競業禁止限制新增之內容並追認其行為。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二分之一以上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 以上表決同意 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回列表頁